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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市政广场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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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7 10: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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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市政广场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园林绿化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编号:JSXC2012-030701
襄城县市政广场改建工程的计划投资已经批准,资金已到位。受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项目的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地 点:襄城县烟城路中段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二、本工程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如下:
不划分标段,广场改建,投资额约250万元。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企业施工资信良好,2009年 1月1日以来无不良记录者(包括安全、质量事故、通报批评以及不良行为,以相应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项目经理具备一级(含一级)以上资格;
4、有在建工程或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 7日8时30分至2012年3月13日17时00分。
2、报名地点:传真报名。
3、招标文件的领取:另行通知。
4、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招标文件每套 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份 3000元。
5、投标保证金:企业投标保证金伍万元,建造师保证金壹万元。领取招标文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凭缴纳票据领取招标文件。
6、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及由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受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企业所在地司法公证部门公证,代理人持公证书到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后方可报名。已办理公证备案的投标企业无需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即可报名。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阜荣街8号
联系人:高 杰(经理)
电  话:010-52460158
手  机:13552256606  
传  真:010-61575747              
邮  编:100102               
电子邮箱:gaojie977@126.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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