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192|回复: 7

谷歌眼镜引发头痛 谷歌回应错不在产品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4-1-30 09:58
  • 签到天数: 1491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5-21 08: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分享到:
        用户抱怨谷歌眼镜可引发头痛,但谷歌的回应是,连续数小时佩戴谷歌眼镜是不妥的。对此有人提出质疑,谷歌这种说法是要求人们去适应科技。本周谷歌的验光师艾力 佩里教授(Eli Peli)再次表示首次佩戴谷歌眼镜同其他眼镜相比,并没有任何区别。如果长时间看显示屏,可能会导致眼睛疲劳。而连续几小时使用谷歌眼镜,也可能导致眼睛疲劳。
    1.png

    谷歌眼镜的首批试用者克里斯 巴雷特(Chris Barrett)表示,谷歌眼镜对用户的影响不仅仅是疲劳这么简单。他头痛得很厉害,以至于他几乎不再使用这款产品了。

    他到目前为止,使用谷歌眼镜的总时间仅约为30分钟。他表示:“哪怕只是连续佩戴几分钟,我的眼镜就开始感觉不适。谷歌眼镜的屏幕偏离了正常的视野范围,要向右上角看屏幕很痛苦。”

    当被问及是否该考虑对用户提出可能引发不适的警示,谷歌并未直接回答,而是坚持这款产品的设计初衷是“微互动(micro-interaction)”,并不提倡用户长时间观看屏幕,如在周五晚上连续看几部电影或阅读小说《战争与和平》。

    对此有人提出质疑,谷歌这种说法是要求人们去适应科技。而科技的意义难道不是为了适应人们的需求吗?

    巴雷特指出,如果谷歌眼镜向大众市场开放销售,谷歌将不得不面临更棘手的问题。“售出数百万副眼镜后,如果成千上万的用户抱怨产品引发头痛,谷歌该如何收场?”

    他认为,谷歌应该对用户提出相关警告,这才是人性化的体现。


    评分

    参与人数 1与非币 +5 收起 理由
    benson2014 + 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3-15 10:18
  • 签到天数: 102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5-21 08: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炒的越火越难收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1-14 15:13
  • 签到天数: 8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5-22 17:5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头痛的是没有这个眼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21 12:58
  • 签到天数: 907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4-5-22 22:2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太贵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1-17 13:26
  • 签到天数: 41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5-23 08: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慎重使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23 05:09
  • 签到天数: 11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6-1 06: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0-31 10:17
  • 签到天数: 4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9-2 14: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0-31 10:17
  • 签到天数: 4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4-9-2 14: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注册/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手机版|小黑屋|与非网

    GMT+8, 2024-4-19 15:34 , Processed in 0.203689 second(s), 34 queries , MemCache On.

    ICP经营许可证 苏B2-20140176  苏ICP备14012660号-2   苏州灵动帧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公网安备 32059002001037号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