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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板网论坛版规(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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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9-28 10:10
  • 签到天数: 101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9-3 10: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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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xinxincaijq 于 2012-9-3 10:30 编辑

    爱板网论坛版规(试行)
    使用本论坛,表明您已同意遵守本论坛版规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论坛的管理,理顺论坛内部关系,使帖子管理标准化、清晰化,提高帖子可读性以及条理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本论坛。

    (二)行为规范

    第一条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 严禁发布或传播任何政治敏感话题。

    第三条 严禁链接任何反动、色情、淫秽、暴力、迷信等违法或敏感信息。

    第四条 会员不得刻意使用与其他会员雷同的帐号。会员的论坛账号、头像、签名和昵称等所有信息中不得包含反动、暴力、淫秽等内容,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国家领导人姓名或党政机关名称。

    第五条 严禁发布或传播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或带有此类程序的网站。

    第六条 未经他人许可,不得张贴他人的任何私人信息;严禁任何形式的侮辱、恐吓、诽谤等行为。

    第七条 任何会员违反以上条款之一,一经发现立即做删帖并删号处理,本论坛保留以任何方式追究发贴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

    (三)内容规范

    第一条 禁止发表与本版内容无关的帖子。 与版块内容无关的帖子管理员或版主有权移动或删除,并警告发帖者,累积受到三次警告将被系统自动禁言。

    第二条 禁止发表任何形式的广告帖及链接。 违反者给予删帖,扣除3积分,并附一次警告。累积三次警告系统将自动禁言该用户。对于隐含在个人信息中的图片、 文字等任何形式的广告及其他违规内容管理人员有权利进行清理。

    第三条 禁止发表对任何人不客观的或带有攻击性的言论。 攻击性帖子视内容做删帖或禁言处理,并附加扣除大量积分。

    第四条 禁止恶意灌水、刷屏。恶意灌水贴主要指无任何实际内容的主题及回帖(纯表情帖、主题或内容空白帖等)、无实际意义的发帖、回帖(abcdefg11111);刷屏主要指在短时间连续发布新主题或回帖。违反本规定者,每次扣除2积分,情节严重及屡教不改者加倍扣分。若论坛组织的活动需要快速回帖(例如抢楼游戏、签到等),则不受此条款约束。

    第五条 鼓励发原创作品、高质量帖文。

    第六条 尊重版权和知识产权,转帖请注明,并尽量标明出处和作者。 在转载相关技术文章时可以链接方式标注原文地址,禁止任何其他性质站外链接,不得出现任何以刻意宣传个人站点、商业产品、商业活动等为目的的链接。对多次违反本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做禁言处理。

    (四)奖励条例

    第一条  对内容实用、有意义、有价值的帖文予以入精华,奖励10积分。

    第二条  具有讨论价值的帖文予以置顶。

    第三条  根据会员综合表现予以奖励积分等形式的各种奖励。


    希望大家积极进行论坛建设,不要仅以积累积分为目的。对于本论坛的发展有建议或意见,请发贴或直接和版主或管理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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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9-3 10: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组织有纪律,才能更专业~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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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9-28 10:10
  • 签到天数: 101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2-9-3 10: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wyzamazon 发表于 2012-9-3 10:16
    顶起xinxin  大家都看看  发帖的规则在详细点吧

    哪些需要再详细具体的,给点建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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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3-5-1 22:09
  • 签到天数: 4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9-3 10: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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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5-7-11 15:23
  • 签到天数: 56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2-9-5 19: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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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8-7 21:35
  • 签到天数: 34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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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2-12-4 21: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到现在才看到版规,悲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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